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合肥市2013年市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
时间:2013-12-11 00:00:00    点击量:
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合肥市2013年市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
(合政办秘〔2012〕153号)
各县(市)、区人民政府,市政府各部门、各直属机构:
现将《合肥市2013年市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》印发给你们,并提出如下意见,请遵照执行。
一、凡使用财政性资金依法采购本目录范围内的项目,应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制度实行集中采购。
二、未列入本目录范围,单价达1万元或年预算达10万元以上的货物类项目,20万元以上的工程类项目,10万元以上的服务类项目,均应纳入集中采购范围。
三、未列入本目录范围且未达到限额标准的项目,由各单位自行组织采购。
四、采购金额100万元以上(含100万元)的建设工程项目或单项采购金额50万元以上(含50万元)的系统集成、网络工程项目,采购金额50万元以上(含50万元)的货物类项目,采购金额30万元以上(含30万元)的服务类项目,须实行公开招标方式采购。因特殊情况需采用公开招标以外方式采购的,应报市政府批准。
五、各部门、各单位应根据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,编制年度政府采购预算,并严格按照批复后的政府采购预算执行。年度政府采购预算暂时无法细化的项目,待项目细化后,属于政府集中采购范围的,须实行集中采购。
六、凡实行集中采购的政府采购项目,应按程序报市财政局批准,委托合肥招标投标中心统一实施。
七、市直行政事业单位采购办公用品、印刷项目、宣传公告项目、公务用车保险、维修及加油等定点采购项目,按照相关文件执行。
八、市属国有企业采购参照本通知执行。
2012年12月13日
合肥市2013年市级政府 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
项 目 目 录 | 限额标准 |
一、货物类 |
|
(一)建筑物 | 50万元以上 |
1.办公用房 |
|
2.宿舍用房和其他建筑 |
|
(二)一般通用设备 | 全部 |
1.电器设备 |
|
电视机、电冰箱(柜) |
|
照相机及器材 |
|
摄像机 |
|
空气调节设备(包括除湿设备) |
|
2.办公自动化设备 | 全部 |
计算机(台式计算机、便携式计算机、电脑一体机等) |
|
复印机 |
|
多功能一体机 |
|
速印机 |
|
传真机 |
|
打印机 |
|
扫描仪 |
|
投影仪 |
|
音视频会议设备(含显示器等) |
|
保险箱 |
|
碎纸机 |
|
3.网络设备 | 单价1万元或年预算10万元以上 |
交换机 |
|
服务器 |
|
路由器 |
|
调制解调器 |
|
4.通用软件 | 批量采购5万元或年预算10万元以上 |
5.家具 |
|
(三)专用设备 | 单价2万元或年预算10万元以上 |
1.医疗设备、器械 |
|
2.计划生育设备、器械 |
|
3.教学、实验设备 |
|
4.课桌椅 |
|
5.警用设备 |
|
6.监控设备 |
|
7.消防设备 |
|
8.广播电视设备 |
|
9.影视编辑设备 |
|
10.通讯设备 |
|
11.体育设备 |
|
12.文艺设备 |
|
13.档案、保密设备 |
|
14.环卫设备 |
|
15.工程机械 |
|
16.炊事设备 |
|
17.变配电设备 |
|
18.电梯 |
|
19.锅炉 |
|
20.水利抗旱排涝设备 |
|
21.农用机械设备 |
|
22.防震抗灾设备 |
|
23.电气设备 |
|
(四)物资材料 |
|
1.专用物资材料 | 年预算10万元以上 |
2.制服及相关用品 | 年预算10万元以上 |
3.日常办公用品(笔记本、各类用笔、胶水、钉书机、办公用纸、文件夹等) | 全部,办公用纸不包括卫生系统的处方纸、机打装订纸及其他特殊用纸 |
(五)系统集成 | 项目预算10万元以上 |
(六)图书资料 | 年预算10万元以上 |
(七)交通工具 | 全部 |
1.轿车 |
|
2.越野汽车(含吉普车) |
|
3.大客车 |
|
4.旅行车 |
|
5.工具车 |
|
6.专用汽车 |
|
7.新能源汽车 |
|
二、工程类 | 项目预算或概算20万元以上 |
(一)公益性建设项目 |
|
(二)市政工程 |
|
(三)电气工程 |
|
(四)修缮、装饰工程 |
|
(五)园林绿化工程 |
|
(六)工程中的设备、材料 |
|
三、服务类 |
|
(一)保险服务 | 全部 |
1.人身意外保险 |
|
2.公务车辆保险 |
|
(二)信息工程服务 | 项目预算10万元以上 |
1.信息工程项目监理 |
|
2.信息技术、管理软件的开发设计 |
|
(三)交通工具维护保障 | 全部 |
1.公务车辆维修 |
|
2.公务车辆加油 |
|
(四)物业管理(适用于有独立办公楼的部门) | 年预算10万元以上 |
(五)印刷品 | 全部 |
(六)经济签证类社会中介服务 | 单项2万元或年预算10万元以上 |
(七)规划编制 | 项目预算10万元以上 |
(八)市政设施养护管理 | 项目预算10万元以上 |
(九)公务用车租赁 | 年预算10万元以上 |
(十)服务外包 | 年预算10万元以上 |
(十一)建设工程设计和监理 | 单项2万元或年预算10万元以上 |
(十二)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出租(包括门面房、自有办公用房出租) | 年租金估价在1万元以上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