合肥幼专校园通讯服务委托项目邀请公告
时间:2022-08-05 16:19:53    点击量:
为更好地满足师生校园生活需求,为教育教学提供优质服务,本着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,学校研究决定,对校园通讯服务委托项目进行邀请约谈,特此公告。
各单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中所有的事项、格式、条款和规范要求,提交的服务方案等相关材料中应对各方面都要做出实质性响应。
须知附表 |
序号 |
内容 |
1 |
项目名称:合肥幼专校园通讯服务委托项目 项目预算:无 项目内容:合肥幼专校园通讯服务委托 |
2 |
材料递交地点:合肥市新站高新区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校内后勤楼401 材料接收人:张老师 电话:0551-62529304 |
3 |
材料份数: 正本壹份;副本贰份,密封提交。 材料提交时间:2022年8月 10日上午11:00前。 |
4 |
付款方式:委托人与受托人定期结算营业款。 |
5 |
评审方法:综合评分法,按照评分高低顺序进行经营点位选择。 |
6 |
勘察现场:各报名单位自行对本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,若有疑问请与具体部门联系。 联系人:任老师 联系电话:0551-62520163 |
一、资格及相关要求
1、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规定;
2、受托人资质要求:中国通讯服务市一级分公司。
3、服务方案文件材料必须真实、可信,不得弄虚作假,若发现受托人有弄虚作假行为的,不论在约谈的任何阶段,将直接取消受托人的所有资格。
二、必须提交的资料内容
(一)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、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
(二)服务方案文件
(三)辅助文件:证照复印件(营业执照、税务登记证或提供“三证合一”后的营业执照) ;基本帐户开户证明(复印件);
备注:1、上述资料应该是最新、有效、清晰的;
2、上述资料必须加盖受托人公章。
3、营业范围中必须包括本项目所涉及内容。
三、评审方法及标准
1、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。
综合评分法:此次约谈根据受托人提交的服务方案,采取综合评分法确定排名顺序。
2、在评审过程中,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,应予作废:
1)出现影响公正的违法、违规行为的;
2)因重大变故,服务委托项目取消的。
四、签订合同
确定服务意向后,签订相关合同。
五、监督:
校纪检监察处;监督电话:0551-62520121
附件: 1、合肥幼专校园通讯服务委托需求
2、校园通讯服务委托约谈评分细则
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
2022年8月5日